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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身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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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Leewrote:
路过。
国家机器? 不会是军队 警察 法庭 监狱这种吧  怕。。。
Jan.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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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若琉璃

心若琉璃

用最好的心情,面对最坏的事情
January 11

      每一天睡前都在对自己说,明天要更加努力的开心一点;每一天早上醒来,都期待着今天会是美好的一天。然而,事与愿违。每一天都在烦躁和抑郁的状态下度过,每个夜晚都失眠,望着窗外,直到天色渐渐发白。心里对自己说,积极一点,再积极一点!可是,无效。
      现实就是这样的残酷,生活就是这样的乏味,我所做的只有等待……
      躺在床上数羊的时候,我在想,如果我见不到明天的太阳,一切会不会好起来?
December 09

2009

      一切就这么过去了。2008 已经over。
      想要一个不一样的2009。在于自己的创造力和想象力吧! 
July 21

告别年代

      算不上不辞而别,兴冲冲地跑去新浪开辟了个新家,然后守着自己小小的幸福,让日子一天天的过。
 
     爱情美丽而易碎,完美的婚姻更是一件凡人求不得的奢侈品,我所能做的,只是格外的珍惜和呵护。
 
      过去的一切快乐和忧伤,将在这里封存,留待白发苍苍的时候回来玩味。也许,我还会回来给这块土地松松土,浇浇水,毕竟,这里曾经滋养了我的心灵。
 
      感谢一切关心和帮助我的朋友,谢谢有你们陪我走过那些日子,留下一首《最好的未来》,祝福你们每一天都快乐平安!
 
 
 
 
 
 
 
           本来不太想留下新家的地址了,但还是忍不住,呵呵。http://blog.sina.com.cn/airport20080330
July 10

世外桃源

      去山里小住了几日,断绝了与外界的任何联系,过了几天与世隔绝的生活。
     
      一直以为,自己是不折不扣的city girl,喜欢大都市的繁华和快节奏,喜欢美食华服,喜欢极大丰富的物质和便捷的生活设施。而我们去的小山村却是个名副其实的世外桃源。同样是为了躲避战乱,全村人迁到了大山里面,如果来了一个外面的人,估计全村人很快就都知道了。也许是因为那唯一一条与外面的世界相连接的小路吧。
      天亮了,在公鸡的啼叫和深山的鸟鸣中慵懒的醒来;夜幕降临,如果不开灯,那种夜色该叫做“伸手不见五指”了,相伴的是满天璀璨的星星。那种静,让人不忍大声喧哗,只要用心,便可以听到花开花落的声音,听到蚂蚁在聊天,或者感觉到自己身体里面真的有颗心在跳动……
      几天里,守着女儿和心爱的人,饮着清冽的泉水,吃着刚刚采摘下来的蔬果,忙碌着一日三餐,忘记了昂贵的护肤品,忘记了各种口服的营养素,忘记了好多好多所谓的“喧嚣”。他说,这样下去,人会失去斗志的。呵呵,可是那斗志是为了什么呢?难道不是为了一家人衣食无忧的生活?而在这里,不是已经这样了么?我终于理解那个为了爱情辞去总裁职务跑到山林里嫁给土著人的女强人了。
      没有肮脏的空气,没有风沙,我便不需要那些动辄千元的精华素,面霜或者隔离霜;没有被污染过的食物或者貌似新鲜的蔬果,我便不需要那些排毒的保健品或者补充营养的小药丸;没有名利场上的应酬与敷衍,我便不需要盛妆华服;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整日劳作,便不需要那些混凝土森林里设施精良的健身房……最关键的是,如果没有那些尘世间的纷纷扰扰,眼角眉梢便不会生出所谓岁月的沧桑,也许这便是世外桃源的意义……
July 05

永远的拥抱

      周六的清晨,在凌乱的雨声中醒来,宝贝已经叠好被子,刷了牙,跑过来和我亲热了。我张开双臂,说:来,宝贝,妈妈抱抱。她却一骨碌闪到了一边,我抱了个空。看我没有抓到她,小东西便又嘻嘻哈哈的凑过来,我又抱,她又躲,爱的捉迷藏游戏就这样重复着。

      总是抱不到,我佯怒,说:你不让我抱,我可不抱了啊!她还是笑嘻嘻的,在我看来,美艳不可方物。

     她扑过来,重重地压到我身上,哎呀,还真有点受不了了。果然是大姑娘了,个子高了,体重也重了很多,不再只是从前那个肉嘟嘟的肥宝宝了。只是,真的还没有抱够啊……

      我说,孩子长大了,不让妈妈抱了,可是你小时候,我就是这样一直抱着你啊,只可惜,妈妈还没有抱够,孩子就长大了,妈妈想抱却也抱不动了。但你是我永远的宝贝,妈妈心里一直都会抱着你的……

      她撅起粉嫩的小嘴唇,在我油乎乎的脸上亲吻起来。如果,你有一个女儿,我想你会知道,什么是幸福!     

July 01

不学无术

      转眼之间,时间已经到了7月。往前翻了翻,菜地已经荒了差不多半个月了。一度很勤奋地在这里耕耘,后来,手懒了。开始还能归罪于网络不稳定,不能及时更新,后来,习惯了懒散,便越发无理由地懒了起来,没有什么托辞和借口,就是懒,再加上心浮气躁。
 
      书倒是还在读,但无非是风花雪月,温情煮义,稍微严肃点的题材就看着头大。历史拣着有趣的读,哲学看得昏昏欲睡,经济学看到公式和运算几乎就跳过了……我这是怎么了?
      昨天算是兴致高了,受了死猫的刺激,被苗xx搞得心情很好,翻了翻《南方周末》的评论文章,略略了解了下房地产市场和越南的经济状况,心情便越发好起来。学习的妙处就在于此吧,每每多知道了一些,便会觉得充实了些,虽然简单,但是持之以恒地做起来,还是很难。
     
       领导催论文了。原本雄心壮志的安排了好几个题目,准备一一写出来,免得荒废了武功,结果,6月30日的截稿日期都过了,根本就没动笔,还好,不是必选动作,不写也罢。给报纸投稿的事情也一拖再拖,幸亏当初没有去请缨写什么专栏,否则会被逼死的。写的东西自己都看不入眼,怎么拿得出手啊!
 
      喜欢在家里和孩子厮混,喜欢每日里研究研究菜谱,看看有什么可以做来尝尝,喜欢无聊的时候玩一玩无聊的电脑小游戏,喜欢舒舒服服地躺在床上胡思乱想,呵呵,不学无术的女人,可能是个幸福的女人……
 
June 17

吾之挚爱篇(三)——书

      一个人一辈子可能会有很多朋友,对我来说,“书”应该会是陪我到生命最后一刻的那个吧。

      很少肯把书借给别人,就像不肯把老公随便借给别人用一样,对于书的那种感觉超越了一般的朋友关系,变得不可替代。他的作用不仅仅是传道、授业、解惑,也不限于简单的陪伴,或许,他该是一位心灵的按摩师,而且技艺超群,让我时而暴躁、时而忧郁的心平和、安定下来。他会安静的停留在书架上,但就算是这样简单的驻留,便让我觉得温暖而安全,因为我知道,只要我懂得珍惜,他永远都不会离开。

      一本好书可以读一辈子。

June 16

吾之挚爱篇(二)——杯子

邻居老先生送了我两个很精巧的茶杯,细细的瓷,温润如玉,喜欢得不得了,摆在黑檀木的茶海里,更显得别致动人。

 

对于杯子的喜爱由来已久。通常情况下,人们很容易发现我的领地,因为标志性的物品太多了,其中最为突出的便是杯子。花色、质地、形状都可圈可点,值得品评一番。喝不同的饮料会用到不同的杯子,而且这些杯子大多是有组织的,或成双配对,或正群结队,所以,数量当然可观了。

从前对杯子要求不高,有个性就行。对那些买咖啡或茶赠送的杯子也不挑不拣,照单全收。久了,慢慢就变得挑剔起来。外形、手感等都满意的才收入囊中,放在柜子里,留到有心情的时候拿出来喝水、把玩。

 

不知道精致的杯子久了会不会成精?或者变出个什么杯子仙女什么的?当然,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遇见过。但这绝不影响我去爱惜那些或精致唯美、或另类时尚的杯子,仿佛她们就是我的替身。要知道,除了塑料或者不锈钢的杯子,无论是瓷的还是玻璃的,甚至水晶的,都一样容易破碎,否则,她们就没那么金贵了吧。

 

所以,当有人把我的杯子放在地上,而且是脏兮兮的地上,难免心头火起,怒不可遏。如果我就是那杯子里的妖精,肯定会跳出来作怪的!

呵呵,生活的乐趣本在于此。就算喝水这样一件普普通通、简简单单且习以为常的事情,也许会因为杯子的不同而变得生动有趣起来呢……

而我就是要做个有趣的人!!!(墓志铭:这里躺着一个有趣的人?但我更喜欢那个: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脱离的低级趣味的人……原文记不清了,大概是这样。)天啊!怎么想到这个了?!还是做个杯子仙女吧,如果有可能的话。

June 15

吾之挚爱篇(一)——鞋子

      人一辈子总会有几样超级喜欢的东西,对我来说,鞋子是其中之一。且不说家里的储藏室内鞋盒子层层叠叠摞得比我高,一年四季,特别是夏季的鞋子多得令人发指,如果每天换一双,估计几个星期都不会重样。

      商场里有各式各样的鞋子,就像世间有各式各样的男子,有些很适合我们,有些则明显不行。还有一些,初见时很喜欢,试穿时感觉也不错,但买回来后,却是种种不爽,把脚折磨得惨不忍睹,只好无奈束之高阁了。

      总以为价格昂贵的鞋子就是好的,当了n次冤大头以后,发现也不完全是这样的。漂亮昂贵的鞋子, 有可能把我们的脚糟蹋得更惨,而我们还因为其美丽而昂贵的品貌而时不时哄着自己说,穿穿习惯了就好了,无视玉足痛苦万状也不舍得将鞋子丢弃。活受罪啊!!!其实,只要经济上承受得起, 我们尽可以把各色鞋子一双双的拎回家,由着自己的心情,今天穿这个,明天穿那个,但是这个逻辑用在男人身上可就不大行了。再浪荡的女子估计也在内心深处渴望着一份踏实稳定的感情吧,就像《欲望都市》中的瑟曼萨,在曼哈顿已经几乎找不到一个陌生的男人做爱了,虽然表面上只是追求性爱之乐,但最终也还是沉浸在一份纯洁的爱情中,幸福得一塌糊涂了……

      一个女人不可能只有一双鞋子(不包括经济上的原因),如果不能随时间和环境协调地搭配好鞋子,往往会被人嘲笑为没品味。一个女人一辈子也很少有只谈一次恋爱的,一次次失败的恋情就像那买错了的一双双鞋子,付出了代价,却还是不怎么能穿。有时候希望能有奇迹出现,希望老天爷送给我们一双百搭的舒服鞋子,集美丽、高贵、优雅、舒适于一身,而且价格公道。这算是一种奢望么?

      昨天和丫头闹别扭了,冲动之下又买了两双貌似舒服的漂亮鞋子。今天穿着走了点路,发现还是不爽。究竟是鞋子不好,还是我的脚太挑剔?郁闷!!!

June 01

我在云上爱你

     她是那艘缉私艇上唯一的女性,或者说,她是整个缉私大队里唯一的女性。她说她喜欢海,喜欢风,喜欢在海上乘风破浪的感觉。曾经,坐在宽敞明亮的办公室里,舒服而惬意地做着案头的工作,每日里码字度日,虽然做得也不错,但总是觉得少了点什么。于是,找领导软磨硬泡,连花木兰都搬出来了,最后终于上了缉私艇。出海其实很辛苦。48小时在锚地漂着,安静的漂着,等待着,然后回到陆地上,休息一天,再继续漂。晚上,她会在躺在浪花做动力的“摇篮”里,看天上的月亮,计算着月圆月缺,想念着某个同样在漂泊的人……

      他其实不喜欢漂泊,他希望有个安稳的家,一个热闹开心的小窝。可是,他有事情要做,不得不离开,他去的那个地方和她隔着半个地球。他一样思念她,他会在每晚睡前,抱着她曾经用过的杯子,倒上一杯热水,希望能让那个杯子散发出她的味道,仿佛他们还在一起,离得很近,近到可以相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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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一起的时候,他们好开心,仿佛在这世间,那个人是唯一的存在;不在一起的时候,全世界的人身上又好像都有那个人的影子,那种思念的感觉,酸酸的,有点痛。他会为她煮世界上最好的咖啡,看她连奶和糖都不加,一小口一小口的喝完,虽然她更喜欢茶,但她喜欢他煮咖啡给她;她也会把自己最好的东西留给他,尽管有时候他根本用不到,或者用不惯,他们就像《麦琪的礼物》中的那对相爱的男女,沉浸在自己小小的幸福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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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上的生活很枯燥,枯燥到有时候会觉得麻木,让她可以忘记时间的流逝,好像永远都停留在她记忆中春日里最美好的那个夜晚;他的工作很忙碌,头绪很多,很多时候他没有时间去想她,但他心里,总有根细细的线,牵着他,他觉得自己是只候鸟,会在固定的时间飞到固定的地方,那个地方可以叫做家,或者,他是一只高飞的风筝,线轴在她手里,他知道,他总会要回去的。

      生命漫长的等待中,消磨了青春,换回的是不是一寸真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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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风筝在天上的时候遇到了飓风会怎样?如果,那根线被风吹断了呢?

      她讨厌韩剧的婆婆妈妈,讨厌韩剧中身患绝症而死的女主角,她总幻想自己可以成为英雄,希望自己成为希腊神话中的阿喀琉斯,即使死也要很壮烈。神话中最伟大的英雄也有致命的弱点,何况是人?但她真的很勇敢……

      那应该是一场战斗吧。海上缉私,漫长的等待是为了海岸线的安全。人们常说,“魔高一尺,道高一丈”,但现实中的很多时候却总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改装过的走私艇马力大、速度快,配备的武器火力也够猛,但英勇的缉私警察们还是胜利了,当然也付出了代价。

      他在知道消息的那一刻,心就已经飞回来了。然而空间上的距离,让他不得不在飞机上苦苦地煎熬了两天。她知道他一定会回来,她会等他,她承诺过的,一定要等到他回来。

      她说,别哭啊,不用担心我,看我不是在等你么。在海上漂了这么久,我已经变成一滴海水了,现在我要蒸发掉,变成一朵云,你在飞机上的时候,从舷窗就可以看到我,你继续飞吧,我先走了……

第一次你陪我坐着
我的手心是空空的
……

是我最后的温柔
想笑着附和说分开是好的
但我们却怎么一起哭了
我舍不得
可是时间回不去了
爱你很值得
只是该停了
没有我你要好好的
最后一次抱紧你了
我们错过的
错了就错了
不用担心我
我不能爱你了
至少你记忆里的我是微笑的
亲爱的 有你牵著我的那些日子
真的好快乐
..我..走..了..

                                                                      ————弦子《舍不得》 

      每一首歌都是一个故事,那故事也许是我的想象,也许是真的。我不知道在歌曲原创作者那里,故事该是怎样的,但我被某位伟大的古代哲人影响太深,坚信悲剧是深刻的,喜剧是肤浅的,更何况,年幼的女儿听那首歌的时候,哭了。所以,我宁愿那故事是悲剧。

      我确信那是一对相爱的恋人,但我其实很不理解,为什么相爱的人还会分开。陆游和唐琬的年代毕竟一去不复返了啊,既然舍不得,为什么还要分开?于是,我的理解只有一种,所以,故事的结局也应该是很简单的……